撤销账户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21
北京宏泰万达精密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原银监会)发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财务公司客户范围为集团成员单位。
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规定:“银行对一年未发生收付活动且未欠开户银行债务的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应通知单位自发出通知之日起30日内办理销户手续,逾期视同自愿销户,未划转款项列入久悬未取专户管理。”《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九条规定:“对于按照《办法》和本实施细则规定应撤销而未办理销户手续的单位银行结算账户,银行应通知该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的存款人自发出通知之日起30日内办理销户手续,逾期视同自愿销户,未划转款项列入欠悬未取专户管理。”
贵单位已不符合我司客户范围,且贵单位在我司开立的以下结算账户一年未发生收付活动,按照规定,现通知贵单位注销账户,账号为:3100023631。
鉴于我司已多次尝试通知贵单位,但仍无法与贵单位取得联系,请贵单位在本通知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我司办理销户手续,逾期视同自愿销户。如有疑问请联系我司,电话010-66498800。
谨此通知。
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12月21日